区内各企业: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做好入库培育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咸阳高新区加快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实施办法(试行)》及《咸阳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培育企业标准

(一)在高新区注册并纳税,按月向咸阳高新区统计局上报数据满6个月,且财务核算健全。

(二)无失信和“黑名单”等不良记录,三年内无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三)具备科研基础。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省“三秦学者”、市“领军人才”等符合“兴咸计划”的高端人才在高新区领办或创办的企业;入驻经国家、省、市认定的创业园、众创空间、示范园等孵化器、加速器的企业;已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企业。

二、入库培育流程

(一)常年受理。自评符合培育标准的企业即可向经济发展局申请入库培育。

(二)经济发展局收到申请后,每季度集中时间赴现场考察核实情况、宣讲政策、指导并出具高企培育建议。

三、入库培育申报资料

1、《咸阳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申请表》(附件1);

2、《咸阳高新区人才资源情况表》(附件2);

3、连续三个月的税务交税票据的复印件;

4、企业承诺书(附件3)。

以上资料申报时仅报送电子版至邮箱xygxqjfj@163.com,经济发展局实地考察核实时企业备好盖章纸质版一式2份。

 

 

附件:1、咸阳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申请表

2、咸阳高新区人才资源情况表     

3、企业承诺书

http://gxq.xianyang.gov.cn/wcm.files/upload/CMSgxq/202103/202103261059041.rar

 

咸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