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工信发2020〕272号

各县市区工信局、财政局,高新区经发局、财政分局:

 

按照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工业稳增长资金(超产超销)工作的通知》(陕工信发2020〕186号)文件精神,为支持和鼓励企业稳产增产、扩大销售,省上决定对为今年稳增长工作做出贡献的制造企业给予支持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奖励对象

(一)纳入省工信厅经济运行监测系统的重点监测制造企业;

(二)2019年度工业总产值超过5亿元;

(三)2020年1-9月工业总产值较上年同期累计增速超过5%。

二、申报材料和程序

(一)申报企业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申报企业应向所在地工信和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支持和奖励企业超产超销申请报告;

2.超产超销资金支持申请表(见附件1);

3.所在地统计部门出具的2020年1-9月企业累计工业总产值和营业收入证明材料;

4.2020年1-9月企业会计报表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产销情况专项审计报告;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6.项目申报承诺书(见附件3)。

(二)项目申报

1.项目申报:企业按属地由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初审并联合申报。对审核中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不再补报。

2.申报单位需登陆陕西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系统(http://xmk.sf.gov.cn)注册登记后,选择“2020年工业转型升级资金项目(资产处)”进行网上申报。

三、材料申报时间要求

为尽快发挥财政资金帮助企业抗击疫情、稳定生产销售的作用,确保完成全市2020年全年工业发展目标任务,各县市区务必于2020年10月20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包括附件1-3)报送市工信局运行与安全管理科一式四份。

各县市区工信、财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符合支持奖励企业的组织上报、材料审查工作,确保各项奖励政策落实到位。

联系人:王雅峰

 (传真):32086692

 箱:453232752@qq.com

 

附件:1.2020年超产超销资金支持申请表

      2.2020年超产超销资金支持汇总表

      3.项目申报承诺书

 

                 

         

                           咸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咸阳市财政局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