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政府,市级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提高我市应对各类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处置和综合应急管理工作能力,充分发挥各行业领域专家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和防灾减灾等工作中的参谋咨询和技术支撑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咸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相关规定,市安委会、市防灾减灾委、市防指、市森防指拟联合建立全市应急管理专家库,现就有关申报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类别 应急管理专家库分为安全生产类、防灾减灾类、应急救援类三大类,其中安全生产类专家设化工安全、矿山安全、烟花爆竹安全、工贸安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交通运输安全、市政设施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城镇燃气安全、电力安全、民爆物品安全、油气长输管线安全、职业病健康卫生安全、危废处置安全、安全生产综合管理16个专业;防灾减灾类专家设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防震减灾、地质灾害、气象灾害、生物灾害、综合防灾减灾、灾害评估等8个专业。应急救援类专家从安全生产类、防灾减灾类专家中选取实践经验丰富、具有应急救援经历的专家兼任。 二、专家申报推荐范围 全市及周边地区内各级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各级企业及社会各界中具有上述专业技术特长的各类专家。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消防、森防除外)在职工作人员,不列入推荐申报范围。 三、专家申报推荐条件 申报、推荐相关类别专家的人选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心应急管理事业,自愿参与专家工作,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诚实守信,敢于担当,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集思广益,善于听取各方面意见,团结同志,合作共事。 2、熟悉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相应行业内具有较高影响力。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自然灾害类相关工作连续 5 年以上;爆破、潜水、无人机等特殊行业可放宽;从事多年相关业务行政管理并具备丰富工作经验的退休行政工作人员,所学专业或工作经历应与拟申请专家类别相关。 4、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65 岁,精力和时间上能够胜任现场隐患排查、事故调查和应急救援工作。确属专业稀缺人才、行业领军人物或有重要影响力的,经批准可以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5、具备较强的风险辨识、发现隐患和提出对策能力;较强的事故调查分析和相关材料审查能力;较强的应急救援和指挥救援能力。 6、省应急厅专家库内专家愿意加入本市专家库的,免除审核程序,直接提交资料,纳入市专家库;符合本次选聘条件的市应急局原聘用专家,需重新提交《咸阳市应急管理专家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并按照本次申报要求重新审核。 7、各相关专业专项条件详见附表1。 四、专家工作职责 (一)安全生产类 参与地方性安全生产规划、政策措施、标准规范等的研究、起草和论证工作;为各类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及重大隐患整改验收等提供技术支持;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事故调查, 为事故原因分析、责任界定提供技术支持;参加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安全生产许可审查工作;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理论研究,参加相关专业领域科技项目评审、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专题调研,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提供信息咨询和决策支持。 (二)防灾减灾类 1、防汛抗旱专业。协助全市防汛抗旱技术指导工作,对全市防汛抗旱工作规划和重大决策提供政策咨询和建议;主动参与防汛抗灾有关工作,根据需要参与各类防汛抗旱会商会议,为防汛抗旱决策指挥提供技术咨询;参与全市各类灾情、险情评估;参与制定灾情、险情处置实施方案,为现场抢险救援提供技术指导,并对灾后重建提出咨询意见;承担其他与防汛抗旱应急管理有关工作。 2、地震、地质专业。协助处理地震和突发地质灾害事件,指导和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必要时到事发现场参加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参与较大或较大以上地震和突发地质灾害事件的评估、性质和责任认定;参与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管理重大课题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参与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工作及相关学术交流与合作;承担其他与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有关的工作。 3、森林防灭火专业。开展森林防灭火政策、技术研究;指导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发生森林火灾时,研究分析险情发展趋势,拟定扑救技术方案,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参与森林灭火救援指挥;参加森林防灭火科普宣传;做好与森林防灭火相关的其他工作。 4、综合减灾救灾专业。参与减灾救灾调查及风险评估;开展减灾救灾政策研究;指导有关县市区做好减灾救灾工作;发生自然灾害前后,研究分析险情发展趋势,拟定避险抢险救援技术方案,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参加防灾减灾救灾科普宣传;做好与减灾救灾相关的其他工作。 (三)应急救援类 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参与应急救援指挥决策,进行现场应急救援技术指导,分析研判险情发展趋势,制定防止险情扩大的技术方案,做好应急救援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申报推荐程序 (一)申报。专家申请人填写《咸阳市应急管理专家申报推荐表》(一式两份),提交本人身份证、职称证书、任职资格、学历证书和有关研究成果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各1份。在职人员申报专家的,需经所在单位同意推荐(退休后不再返聘、就业的不作要求)。同时申报两个以上专业的,需要分别提交。申报应急救援专业的在申请表中注明“***专业应急救援”,不需单独提交。 (二)审核。对专家申请人提报的申请,分别由所在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和市级相关部门按照专家推荐条件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统一转报市应急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对推荐的专家候选人进行遴选、确定拟聘专家名单。 (三)公示。在咸阳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公示拟聘专家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聘任。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由咸阳市应急管理局颁发专家聘(证)书,并在咸阳市应急管理局官网、微信公众号公布受聘专家的基本情况,供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生产经营企业和社会公众等单位或个人选用。 应急管理专家实行聘任制,聘期3年,届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工作表现可以续聘。 六、有关要求 (一)大力宣传,积极动员。各县市区、市级各有关单位要大力宣传、积极动员,充分挖掘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应急管理专家资源,切实把长期工作在应急管理一线、理论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应急管理专业人才推荐到专家队伍中来,齐心协力提高我市应急管理专家队伍的整体水平。 (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各县市区、市级各有关单位应当认真审核申报人所提供的相关资质,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一律不得推荐,严格把好第一关。 (三)通知到位,及时上报。请各县市区、市级各有关单位于2021年5月30日前将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专家申报推荐表原件及相关证明资料报送至市应急局,逾期将视为放弃。联系人:李龙,联系电话:33658998,联系地址:咸阳市秦都区渭阳西路59号,邮箱:55804362@qq.com。 附件: 1.咸阳市应急管理专家专项条件分类表 2.咸阳市应急管理专家申报表 咸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咸阳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咸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咸阳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3月23日
附件1http://yjj.xianyang.gov.cn/wcm.files/upload/CMSajj/202103/202103230435047.doc 附件2http://yjj.xianyang.gov.cn/wcm.files/upload/CMSajj/202104/20210409105704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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